討論已久的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」,終於在107年6月27日正式施行生效了!一直以來在租屋上,沒有明確的法律規範,常常使承租人的權益受損,或是使租賃雙方有爭議事件的發生。藉由政府與公會的公私協力方式,共同推動包租代管業務,將來人民的居住權,將會更有保障!
除了原先民法上的規定外,租賃條例增加更多對於租賃人的保障,例如:若承租人因疾病、意外產生有長期療養之需要,承租人得提前終止租賃契約,且出租人不得要求任何賠償。除此之外,政府也將建立「租賃事務諮詢平台」,提供民眾租屋諮詢專業經營知識。
但若房東參與包租代管,租金可能須納入實價登錄進行課稅,恐怕還是會使部分房東降低加入的意願。期望能夠透過租賃條例來規範租賃當事人權益,藉由提供優惠使房東加入包租代管,健全化租賃市場。
以下整理租賃條例、包租代管及政府給予的優惠條件:
一、租賃條例Q&A
二、包租代管Q&A
三、政府提供優惠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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